摘要:中创建对象的方法最近手头一个项目刚完成,下一个显目还在准备中,趁这个空档期,拿起尘封多年的书,重温一遍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然后就得出下文,算是一个总结吧。
JS中创建对象的方法
最近手头一个项目刚完成,下一个显目还在准备中,趁这个空档期,拿起尘封多年的JS书,
重温一遍JS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然后就得出下文,算是一个总结吧。
也许,你会说 “创建对象不就是一对花括号的事吗?”,是的,目前我们最常用,
也是最便捷的方式就是所谓的一对花括号的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JSON对象(严格意义上,这其实不算JSON对象,具体我们这里不做深入),如下:
let obj = { name:"xiaohong", age: 17, gender: "female" }
这是就是我们常说的对象字面量(Literal)的方法创建对象,应该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方法了。
这总方法基本上等同与下面(创建Object实例)的方法
let obj = new Object() obj.name = "xiaohong" obj.age = 17 obj.gender: "female"
但是由于 对象字面量的方法,比较简洁直观,足以满足大部分场景下的需求,所以被开发着们广泛采用,
而Object实例的方式就很少有人问津了。
不过字面量方法也是有缺点的,缺点就是完全没有复用性可言,如果需要创建多个对象,
就会有很多重复的代码,比如:
var studentA = { name: "xiaohong" age: 17, gender: "female" } var studentB = { name: "xiaoming" age: 18, gender: "male" } var studentC = { name: "lili" age: 17, gender: "female" }
不难看出,三个对象只有冒号后面的内容不一样,其他的代码都是冗余的,那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这个冗余呢?
平常开发中,如果我们碰到一个要重复用到的功能的时候,我们会怎么做?对的,
就是把这个功能封装成一个函数,然后重复调用:
function Student(name,age,gender){ // 以下代码还可以用es6这样写 return {name,age,gender} // 详情请参考es6 属性简写 return { name:name, age:age, gender:gender } } // 然后在需要的时候,调用一下这个函数,传进一些参数即可 var studentA = Student("xiaohong",17,"f") var studentB = Student("xiaoming",18,"m") var studentC = Student("lili",17,"f")
这样是不是简洁很多,每次只要调用一下Student这个函数,然后传进名字,年龄,性别,
就能得到一个你想要的对象了。
这种方法叫 工厂模式 ,是不是真的很像一个加工厂呢? 这种方法对创建多个对象的时候很有用,
不过这种方法也是有缺点的,就是无法知道对象的类型,比如,
我想通过条件语句判断studentA是不是一个Student对象,就做不到
typeof studentA === "Student" //false studentA instanceof Student // false
由于工厂模式在对象识别的问题上不堪重任,所以我们通常用 构造函数 模式来解决对象识别的问题
function Student(name,age,gender){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this.gender = gender } // 通过调用构造函数,new一个对象(这个估计是有其他面向对象语言基础的童鞋对容易接受的一种方式) var studentA = new Student("xiaohong",17,"f") var studentB = new Student("xiaoming",18,"m") var studentC = new Student("lili",17,"f")
构造函数跟工厂模式的很相似,区别主要在以下2点:
没有返回对象,而是直接把参数赋值给this作用域下的同名变量,因为new的时候,
会把this指向调用new出来的那个实例对象,所以就完成了赋值操作
调用构造函数的时候,在构造函数前面加一个new(
如果没加new,就当做普通函数使用,作用域会在当前代码块的环境下面,函数里面的值会赋给当前作用域)
通过构造函数new出来的对象,我们是能检测到它的类型的
studentA instanceof Student // true studentA instanceof Object // true
事实上,当我们使用 new 实例化一个构造函数的时候,js其实偷偷的在背后做了4件事,这个也是个比较经典的面试题:
创建一个新对象(prototype 指向构造函数的prototype)
把作用域(this)指给这个对象
执行构造函数的代码
返回这个对象
然而,构造函数也不是没有缺点,使用构造函数创建的对象里面都是数据是没啥问题,
但是如果对象里面有函数(方法)呢?
还是上面那个代码,我们拿来稍微修改一下,需要给学生增加一个学习的技能:
function Student(name,age,gender){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this.gender = gender this.study = fucntion() { console.log("我在学习...")} }
这样咋看起来,也没啥毛病,调用一些实例的study,也可以打印出“我在学习...”
var studentA = new Student("xiaohong",17,"f") studentA.study() // 我在学习...
但是,如果我们这样
var studentA = new Student("xiaohong",17,"f") var studentB = new Student("xiaoming",18,"m") studentA.study == studentB.study // false
我们发现,2个实例的study不是指向同一个函数,而是2个不同的函数,但是他们的功能一模一样
相当于这样
studentA.study = fucntion() { console.log("我在学习...")} studentB.study = fucntion() { console.log("我在学习...")} studentC.study = fucntion() { console.log("我在学习...")}
这让强迫症怎么接受?
事实证明,写代码的,大部分都有强迫症,于是,就有了原型模式
原型模式的原理,就是我不把方法和属性添加到构造函数里面去,我直接添加到构造函数的原型里面去,
由于原型的共享的,所以我们在这边就解决了冗余:
function Student(){} // 声明一个空函数 Student.prototype.name = "xiaohong" Student.prototype.age = 17 Student.prototype.gender = "f" Student.prototype.study = fucntion() { console.log("我在学习...")} var studentA = new Student() var studentB = new Student() studentA.study == studentA.study // true
这样,就能解决函数重复声明的问题,所有的实例,都共享原型上的函数study.然而,函数是共享了没错,
不过其他数据也共享了,所有实例上都会有相同的name,age,gender,这也不是我们想要的效,这时,
聪明的你肯定会想,把数据放在构造函数里面,只把方法放在原型里面:
function Student(name,age,gender){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this.gender = gender } Student.prototype.study = fucntion() { console.log("我在学习...")}
这样把普通的数据放在构造函数里面声明,把函数(方法)放在原型上声明的模式,
我们称之为组合模式(即组合使用构造函数模式和原型模式),组合模式,既有数据的独立,又有方法的共享
可以说是比较完美的一种对象的创建方式了。ES6的class语法糖实现的原理大体上也是利用组合模式。
以上就是ES5里面创建对象的一些常用模式,当然还有一些不常用的奇葩的模式,比如动态原型模式,
寄生构造函数模式,稳妥构造函数模式...等等,,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感兴趣的童鞋自行百度一下
好了,关于创建对象的话题,就到这里了,感谢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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