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每一个对象直接量都是的子类,即构造函数中的构造函数与普通函数并没有什么两样,只不过在调用时,前面加上了关键字,就当成是构造函数了。由于没有传入变量,在调用的构造函数时,会出错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一个空对象来解决改自。
对于 OO 语言,有一句话叫“Everything is object”,虽然 JavaScript 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面向对象语言,但如果想要理解 JS 中的继承,这句话必须时刻铭记于心。
JS 的语法非常灵活,所以有人觉得它简单,因为怎么写都是对的;也有人觉得它难,因为很难解释某些语法的设计,谁能告诉我为什么 typeof null 是 object 而 typeof undefined 是 undefined 吗?并且这是在 null == undefined 的前提下。很多我们自认为“懂”了的知识点,细细琢磨起来,还是会发现有很多盲点,“无畏源于无知”吧……
1. 简单对象既然是讲继承,自然是从最简单的对象说起:
var dog = { name: "tom" }
这便是对象直接量了。每一个对象直接量都是 Object 的子类,即
dog instanceof Object; // true2. 构造函数
JS 中的构造函数与普通函数并没有什么两样,只不过在调用时,前面加上了 new 关键字,就当成是构造函数了。
function Dog(name) { this.name = name; } var dog = new Dog("tom"); dog instanceof Dog; // true
两个问题,第一,不加 new 关键字有什么后果?
那么 Dog 函数中的 this 在上下文(Context)中被解释为全局变量,具体在浏览器端的话是 window 对象,在 node 环境下是一个 global 对象。
第二,dog 的值是什么?很简单,undefined 。Do>g 函数没有返回任何值,执行结束后,dog 的值自然是 undefined 。
关于 new 的过程,这里也顺便介绍一下,这个对后面理解原型(prototype)有很大的帮助:
创建一个空的对象,仅包含 Object 的属性和方法。
将 prototype 中的属性和方法创建一份引用,赋给新对象。
将 this 上的属性和方法新建一份,赋给新对象。
返回 this 对象,忽略 return 语句。
需要明确的是,prototype 上的属性和方法是实例间共享的,this 上的属性和方法是每个实例独有的。
现在为 Dog 函数加上 prototype,看一个例子:
function Dog(name) { this.name = name; this.bark = function() {}; } Dog.prototype.jump = function() {}; Dog.prototype.species = "Labrador"; Dog.prototype.teeth = ["1", "2", "3", "4"]; var dog1 = new Dog("tom"), dog2 = new Dog("jerry"); dog1.bark !== dog2.bark; // true dog1.jump === dog2.jump; // true dog1.teeth.push("5"); dog2.teeth; // ["1", "2", "3", "4", "5"]
看到有注释的那三行应该可以明白“引用”和“新建”的区别了。
那么我们经常说到的“原型链”到底是什么呢?这个术语出现在继承当中,它用于表示对象实例中的属性和方法来自于何处(哪个父类)。好吧,这是笔者的解释。
- Object bark: Dog/this.bark() name: "tom" - __proto__: Object jump: Dog.prototype.jump() species: "Labrador" + teeth: Array[4] + constructor: Dog() + __proto__: Object
上面的是 dog1 的原型链,不知道够不够直观地描述“链”这个概念。
其中,bark 和 name 是定义在 this 中的,所以最顶层可以看到它俩。
然后,每一个对象都会有一个 proto 属性(IE 11+),它表示定义在原型上的属性和方法,所以 jump、species 和 teeth 自然就在这儿了。
最后就一直向上找 proto 中的属性和方法。
4. 继承的几种实现 4.1 通过 call 或者 apply继承在编程中有两种说法,一个叫 inherit,另一个是 extend 。前者是严格意义上的继承,即存在父子关系,而后者仅仅是一个类扩展了另一个类的属性和方法。那么 call 和 apply 就属于后者的范畴。怎么说?
function Animal(gender) { this.gender = gender; } function Dog(name, gender) { Animal.call(this, gender); this.name = name; } var dog = new Dog("tom", "male"); dog instanceof Animal; // false
虽然在 dog 对象中有 gender 属性,但 dog 却不是 Animal 类型。甚至,这种方式只能“继承”父类在 this 上定义的属性和方法,并不能继承 Animal.prototype 中的属性和方法。
4.2 通过 prototype 实现继承要实现继承,必须包含“原型”的概念。下面是很常用的继承方式。
function Dog(name) { Animal.call(this); } Dog.prototype = new Animal(); // 先假设 Animal 函数没有参数 Dog.prototype.constructor = Dog; var dog = new Dog("tom"); dog instanceof Animal; // true
继承的结果有两个:
获得父类的属性和方法;
正确通过 instanceof 的测试。
prototype 也是对象,它是创建实例时的装配机,这个在前面有提过。new Animal() 的值包含 Animal 实例所有的属性和方法,既然它赋给了 Dog 的 prototype,那么 Dog 的实例自然就获得了父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
并且,通过这个例子可以知道,改变 Dog 的 prototype 属性可以改变 instanceof 的测试结果,也就是改变了父类。
然后,为什么要在 Dog 的构造函数中调用 Animal.call(this)?
因为 Animal 中可能在 this 上定义了方法和函数,如果没有这句话,那么所有的这一切都会给到 Dog 的 prototype 上,根据前面的知识我们知道,prototype 中的属性和方法在实例间是共享的。
我们希望将这些属性和方法依然保留在实例自身的空间,而不是共享,因此需要重写一份。
至于为什么要修改 constructor,只能说是为了正确的显示原型链吧,它并不会影响 instanceof 的判断。或者有其他更深的道理我并不知道……
4.3 利用空对象实现继承上面的继承方式已经近乎完美了,除了两点:
Animal 有构造参数,并且使用了这些参数怎么办?
在 Dog.prototype 中多了一份定义在 Animal 实例中冗余的属性和方法。
function Animal(name) { name.doSomething(); } function Dog(name) { Animal.call(this, name); } Dog.prototype = new Animal(); // 由于没有传入name变量,在调用Animal的构造函数时,会出错 Dog.prototype.constructor = Dog;
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一个空对象来解决(改自 Douglas Crockford)。
function DummyAnimal() {} DummyAnimal.prototype = Animal.prototype; Dog.prototype = new DummyAnimal(); Dog.prototype.constructor = Dog;
他的原始方法是下面的 object:
function object(o) { function F() {} F.prototype = o; return new F(); } Dog.prototype = object(Animal.prototype); Dog.prototype.constructor = Dog;4.4 利用 proto 实现继承
现在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了,如何把冗余属性和方法去掉?
其实,从第 3 小节介绍原型的时候就提到了 proto 属性,instanceof 运算符是通过它来判断是否属于某个类型的。
所以我们可以这么继承:
function Dog() { Animal.call(this); } Dog.prototype = { __proto__: Animal.prototype, constructor: Dog };
如果不考虑兼容性的话,这应该是从 OO 的角度来看最贴切的继承方式了。
4.5 拷贝继承这个方式也只能称之为 extend 而不是 inherit,所以也没必要展开说。
像 Backbone.Model.extend、jQuery.extend 或者 _.extend 都是拷贝继承,可以稍微看一下它们是怎么实现的。(或者等我自己再好好研究之后过来把这部分补上吧)
5. 个人小结当我们在讨论继承的实现方式时,给我的感觉就像孔乙己在炫耀“茴香豆”的“茴”有几种写法一样。继承是 JS 中占比很大的一块内容,所以很多库都有自己的实现方式,它们并没有使用我认为的“最贴切”的方法,为什么?JS 就是 JS,它生来就设计得非常灵活,所以我们为什么不利用这个特性,而非得将 OO 的做法强加于它呢?
通过继承,我们更多的是希望获得父类的属性和方法,至于是否要保证严格的父类/子类关系,很多时候并不在乎,而拷贝继承最能体现这一点。对于基于原型的继承,会在代码中看到各种用 function 定义的类型,而拷贝继承更通用,它只是将一个对象的属性和方法拷贝(扩展)到另一个对象而已,并不关心原型链是什么。
当然,在我鼓吹拷贝继承多么多么好时,基于原型的继承自然有它不可取代的理由。所以具体问题得具体分析,当具体的使用场景没定下来时,就不存在最好的方法。
个人见解,能帮助大家更加理解继承一点就最好,如果有什么不对的,请多多指教!
文章来自:http://1ke.co/course/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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