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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Python方法绑定——Unbound/Bound method object的一些梳理

yankeys / 3334人阅读

摘要:本篇主要总结中绑定方法对象和未绑定方法对象的区别和联系。在中使用描述器有翻译的链接来表示具有绑定行为的对象属性,使用描述器协议方法来控制对具有绑定行为属性的访问,这些描述器协议方法包括和。其中通过限定的必须使用实例才能调用。

本篇主要总结Python中绑定方法对象(Bound method object)和未绑定方法对象(Unboud method object)的区别和联系。
主要目的是分清楚这两个极容易混淆的概念,顺便将Python的静态方法,类方法及实例方法加以说明

OK,下面开始

1. 一个方法引发的“血案”

类中所定义的函数称为方法
举例:

>>>class Foo(object):
...        def  foo():
...            print "call foo"

然后令人困惑的地方就来了:
当你尝试使用类名.方法名调用函数foo时,会出现如下错误

>>> Foo.foo()
Traceback (most recent call last):
  File "", line 1, in 
TypeError: unbound method foo() must be called with Foo instance as first argument (got nothing instead)

看一下报错信息发现需要一个Foo的实例(instance)来调用,OK,于是调用如下:

>>> Foo().foo()
Traceback (most recent call last):
  File "", line 1, in 
TypeError: foo() takes no arguments (1 given)

-.-!!!
估计脾气不好的看到做到这里想要骂街了。
因为从字面上看Foo( ).foo( )并没有传递任何参数,而报错信息却显示(1 given)。

在Python中一切皆对象,方法是函数,所以我们来仔细查看一下函数对象foo

>>> Foo.foo

>>> Foo().foo
>

咦~,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通过类名Foo获取类函数属性foo时,得到的是unbound method object,通过实例Foo()获取类的函数属性foo时,得到的是bound method object。
在来看看这两个对象的类型:

>>> type(Foo.foo)

>>> type(Foo().foo)

于是我们产生了更大的疑问:为什么同样是实例方法(instancemethod),获取方式的不同,会导致获得不同的对象呢?

2. bound/unbound method是怎么来的

下面让我们来一层层揭开这个bound/unbound method的面纱。
首先,我们知道,对于类,其属性是存放在__dict__字典中,即:

>>> Foo.__dict__
dict_proxy({"__dict__": , "__module__": "__main__", "foo": , "__weakref__": , "__doc__": None})

在其中我们看到了"foo":
然后利用字典查看foo:

>>> Foo.__dict__["foo"]

可以看到foo是一个函数对象,根据上一小节最后一个例子的信息,我们发现,foo是有绑定行为的。

在Python中使用描述器(有翻译的链接)来表示具有“绑定”行为的对象属性,使用描述器协议方法来控制对具有绑定行为属性的访问,这些描述器协议方法包括:__get__()、__set__()和__delete__()。
根据上面这段难以让人理解的描述,我们可以大胆的猜测,Foo的属性foo是一个描述器,它通过__get__()方法来控制对foo的访问。
根据描述器协议方法descr.__get__(self, obj, type=None) --> value,我们尝试如下:

>>> Foo.__dict__["foo"].__get__(None,Foo)

于是,我们惊讶的看到这个结果竟然与上一小节看到的结果相同!
这绝不是偶然。
事实上,根据官方文档的描述,调用Foo.foo时,Python会根据查找链从Foo.__dict__["foo"]开始,然后查找type(Foo).__dict__["foo"],一路向上查找type(Foo)的所有基类。Foo.foo会被转换为Foo.__dict__["foo"].__get__(None,Foo)。
也就是说,我们在代码中使用Foo.foo实际上会被转化成
Foo.__dict__["foo"].__get__(None,Foo)
对于根据描述器协议方法descr.__get__(self, obj, type=None) --> value的参数列表,由于其self参数在这里被赋予了None,所以没有给定实例,因此认为是未绑定(unbound)
(当然这是一种便于理解的描述,其根本机制请移步这里)
那么一个很简单的推理就是:如果self参数给定了实例对象,那么,得到的就是bound method,如下。

>>> Foo.__dict__["foo"].__get__(Foo(),Foo)
>

因此,可以有如下理解:

当通过类来获取函数属性的时候,得到的是非绑定方法对象
当通过实例来获取函数属性的时候,得到的是绑定方法对象

3. methods, static method and class method

如果有使用Python方法的经验,那么一定注意过self的使用,请看下面这个例子:

>>> class Foo(object):
...     def foo():
...             print "call foo"
...     def foo_one(self):
...             print "call foo_one"
... 
>>> Foo.foo()
Traceback (most recent call last):
  File "", line 1, in 
TypeError: unbound method foo() must be called with Foo instance as first argument (got nothing instead)
>>> Foo().foo()
Traceback (most recent call last):
  File "", line 1, in 
TypeError: foo() takes no arguments (1 given)
>>> Foo.foo_one()
Traceback (most recent call last):
  File "", line 1, in 
TypeError: unbound method foo_one() must be called with Foo instance as first argument (got nothing instead)
>>> Foo().foo_one()
call foo_one

这个例子定义了两个method:foo()和foo_one(self)。
可以看到,同样使用类名.方法名()调用时,所报的错误相同。但是在使用实例名.方法名()调用时,foo_one是可以调用成功的。
为什么呢?
原因在于当使用Foo().foo_one()调用时,Python做了如下修改:

>>> Foo.foo_one(Foo())
call foo_one

将实例Foo()作为第一个参数传递进去,因此,函数foo_one(self)调用成功。这也解释了为什么Foo().foo()调用不成功。
因为foo的定义为foo(),当调用Foo().foo()时,Python做了如下修改:

>>> Foo.foo(Foo())
Traceback (most recent call last):
  File "", line 1, in 
TypeError: foo() takes no arguments (1 given)

传入了一个参数Foo(),所以会出现foo() takes no arguments (1 given)的错误。
我曾经看到有的人把foo()这种参数列表中没有self的方法称为类方法,而把带有self的方法称为实例方法,根据上面的描述可以发现,这种划分是错误的。
那么,Python中有没有类方法呢?
答案是,有。那么如何定义一个类方法呢?

Pyhon 类方法

还是使用上面的例子

>>> class Foo(object):          
...     @classmethod                #定义类方法要点1
...     def foo(cls):               #定义类方法要点2
...             print "call foo"
... 
>>> Foo.foo()
call foo
>>> Foo().foo()
call foo

定义类方法需要注意两点:1. 添加@classmethod;2. 添加cls参数
这样定义的类方法可以通过类名.方法名()的形式调用,也可以通过实例.方法名()的形式调用。

看到这里会发现,在Python中定义方法,总要带两个参数self或者cls。其中通过self限定的method必须使用实例才能调用。
那么很自然的一个疑问是,能不能定义不包含self及cls的方法呢?像最开始的例子中foo()那样。答案是有的,办法就是加@staticmethod修饰器。
这种被@staticmethod修饰器修饰的方法,称为静态方法

Python 静态方法

除了类方法,还有静态方法,请看下面这个例子:

>>> class Foo(object):
...     @staticmethod
...     def foo():
...             print "call foo"
... 
>>> Foo.foo()
call foo
>>> Foo().foo()
call foo

静态方法可以通过类名.方法名()和实例.方法名()的形式调用。
查看type结果如下:

>>> type(Foo.foo)

可以看到,静态方法的类型是function,而类方法的类型是instancemethod。

总结

最后来总结一下:
从Python方法定义的角度出发,可以分为三种:
1.第一个参数是self;
2.第一个参数是cls;
3.参数既不含self也不含cls的
对于第一种方法,必须通过实例.方法名()或类名.方法名(实例)的形式调用;
对于第二种,可以通过实例.方法名()或类名.方法名()的形式调用,不能通过类名.方法名(实例)的形式调用;
对于第三种,方法即是普通函数,但是必须通过实例.方法名()或类名.方法名()的形式调用,不能通过其他形式调用

参考

转载自:简书-_Zhao_ -Python-Unbound/Bound method object
这篇博文讲解的非常清楚,值得一看

SF-python函数和类的一些研究

Python 中的方法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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