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春招季如何横扫面试核心考点基础版前端面试之路二基础整理的继承和的继承有什么区别的继承时通过或构造函数机制来实现。作用创建私有变量,减少全局变量,防止变量名污染。异步浏览器访问服务器请求,用户正常操作,浏览器后端进行请求。
春招季如何横扫 Javascript 面试核心考点(基础版)?
前端面试之路二(javaScript基础整理)
ES5的继承时通过prototype或构造函数机制来实现。ES5的继承实质上是先创建子类的实例对象,然后再将父类的方法添加到this上(Parent.apply(this))。
ES6的继承机制完全不同,实质上是先创建父类的实例对象this(所以必须先调用父类的super()方法),然后再用子类的构造函数修改this。
具体的:ES6通过class关键字定义类,里面有构造方法,类之间通过extends关键字实现继承。子类必须在constructor方法中调用super方法,否则新建实例报错。因为子类没有自己的this对象,而是继承了父类的this对象,然后对其进行加工。如果不调用super方法,子类得不到this对象。
ps:super关键字指代父类的实例,即父类的this对象。在子类构造函数中,调用super后,才可使用this关键字,否则报错。
在一个函数里面嵌套另一个函数,被嵌套的那个函数的作用域是一个闭包。
作用:创建私有变量,减少全局变量,防止变量名污染。可以操作外部作用域的变量,变量不会被浏览器回收,保存变量的值。
Object 是 JavaScript 中所有对象的父对象
数据封装类对象:Object、Array、Boolean、Number、String
其他对象:Function、Argument、Math、Date、RegExp、Error
(1)创建一个空对象,并且 this 变量引用该对象,同时还继承了该函数的原型。
(2)属性和方法被加入到 this 引用的对象中。
(3)新创建的对象由 this 所引用,并且最后隐式的返回 this 。
同步的概念应该是来自于操作系统中关于同步的概念:不同进程为协同完成某项工作而在先后次序上调整(通过阻塞,唤醒等方式)。
同步强调的是顺序性,谁先谁后;异步则不存在这种顺序性。
同步:浏览器访问服务器请求,用户看得到页面刷新,重新发请求,等请求完,页面刷新,新内容出现,用户看到新内容,进行下一步操作。
异步:浏览器访问服务器请求,用户正常操作,浏览器后端进行请求。等请求完,页面不刷新,新内容也会出现,用户看到新内容。
异步解决方式优缺点 回调函数(callback)缺点:回调地狱,不能用 try catch 捕获错误,不能 return
优点:解决了同步的问题
Promise就是为了解决callback的问题而产生的。
回调地狱的根本问题在于:
缺乏顺序性: 回调地狱导致的调试困难,和大脑的思维方式不符 嵌套函数存在耦合性,一旦有所改动,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即(控制反转) 嵌套函数过多的多话,很难处理错误
Promise 实现了链式调用,也就是说每次 then 后返回的都是一个全新 Promise,如果我们在 then 中 return ,return 的结果会被 Promise.resolve() 包装
优点:解决了回调地狱的问题
缺点:无法取消 Promise ,错误需要通过回调函数来捕获
特点:可以控制函数的执行,可以配合 co 函数库使用
Async/awaitasync、await 是异步的终极解决方案
优点:代码清晰,不用像 Promise 写一大堆 then 链,处理了回调地狱的问题
缺点:await 将异步代码改造成同步代码,如果多个异步操作没有依赖性而使用 await 会导致性能上的降低。
null: null表示空值,转为数值时为0;
undefined:undefined表示"缺少值",就是此处应该有一个值,但是还没有定义。
• 变量被声明了,但没有赋值时,就等于undefined。
• 对象没有赋值的属性,该属性的值为undefined。
• 函数没有返回值时,默认返回undefined。
JavaScript 原型: 每创建一个函数,函数上都有一个属性为 prototype,它的值是一个对象。 这个对象的作用在于当使用函数创建实例的时候,那么这些实例都会共享原型上的属性和方法。
原型链: 在 JavaScript 中,每个对象都有一个指向它的原型(prototype)对象的内部链接(proto)。这个原型对象又有自己的原型,直到某个对象的原型为 null 为止(也就是不再有原型指向)。这种一级一级的链结构就称为原型链(prototype chain)。 当查找一个对象的属性时,JavaScript 会向上遍历原型链,直到找到给定名称的属性为止;到查找到达原型链的顶部(Object.prototype),仍然没有找到指定的属性,就会返回 undefined
如何获取一个大于等于0且小于等于9的随机整数function randomNum(){ return Math.floor(Math.random()*10) }想要去除一个字符串的第一个字符,有哪些方法可以实现
str.slice(1) str.substr(1) str.substring(1) str.replace(/./,"") str.replace(str.charAt(0),"")JavaScript的组成
JavaScript 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ECMAScript(核心):JavaScript 语言基础 DOM(文档对象模型):规定了访问HTML和XML的接口 BOM(浏览器对象模型):提供了浏览器窗口之间进行交互的对象和方法到底什么是前端工程化、模块化、组件化
前端工程化就是用做工程的思维看待和开发自己的项目,
而模块化和组件化是为工程化思想下相对较具体的开发方式,因此可以简单的认为模块化和组件化是工程化的表现形式。
模块化和组件化一个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复用,同时我们也应该有一个理念,模块化和组件化除了复用之外还有就是分治,我们能够在不影响其他代码的情况下按需修改某一独立的模块或是组件,因此很多地方我们及时没有很强烈的复用需要也可以根据分治需求进行模块化或组件化开发。
模块化开发的4点好处:
1 避免变量污染,命名冲突 2 提高代码复用率 3 提高维护性 4 依赖关系的管理
前端模块化实现的过程如下:
一 函数封装
我们在讲到函数逻辑的时候提到过,函数一个功能就是实现特定逻辑的一组语句打包,在一个文件里面编写几个相关函数就是最开始的模块了
function m1(){ //... } function m2(){ //... }
这样做的缺点很明显,污染了全局变量,并且不能保证和其他模块起冲突,模块成员看起来似乎没啥关系
二 对象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了新方法,将所有模块成员封装在一个对象中
var module = new Object({ _count:0, m1:function (){ ``` }, m2:function (){ ``` } })
这样 两个函数就被包在这个对象中, 嘿嘿 看起来没毛病是吗 继续往下:
当我们要使用的时候,就是调用这个对象的属性
module.m1()
诶嘿 那么问题来了 这样写法会暴露全部的成员,内部状态可以被外部改变,比如外部代码可直接改变计数器的值
//坏人的操作
module._count = 10;
最后的最后,聪明的人类找到了究极新的方法——立即执行函数,这样就可以达到不暴露私有成员的目的
var module = (function (){ var _count = 5; var m1 = function (){ ``` }; var m2 = function (){ ``` }; return{ m1:m1, m2:m2 } })()
参考链接: http://www.cnblogs.com/ihardc...
面向对象与面向过程什么是面向过程与面向对象?
• 面向过程就是做围墙的时候,由你本身操作,叠第一层的时候:放砖头,糊水泥,放砖头,糊水泥;然后第二层的时候,继续放砖头,糊水泥,放砖头,糊水泥……
• 面向对象就是做围墙的时候,由他人帮你完成,将做第一层的做法抽取出来,就是放砖头是第一个动作,糊水泥是第二个动作,然后给这两个动作加上步数,最后告诉机器人有 n 层,交给机器人帮你工作就行了。
为什么需要面向对象写法?
• 更方便
• 可以复用,减少代码冗余度
• 高内聚低耦合
简单来说,就是增加代码的可复用性,减少咱们的工作,使代码更加流畅。
普通添加事件的方法:
var bt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hello"); btn.onclick = function(){ alert(1); } btn.onclick = function(){ alert(2); }
执行上面的代码只会alert 2
事件绑定方式添加事件:
var bt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hello"); btn.addEventListener("click",function(){ alert(1); },false); btn.addEventListener("click",function(){ alert(2); },false);
执行上面的代码会先alert 1 再 alert 2
普通添加事件的方法不支持添加多个事件,最下面的事件会覆盖上面的,而事件绑定(addEventListener)方式添加事件可以添加多个。
addEventListener不兼容低版本IE
普通事件无法取消
addEventLisntener还支持事件冒泡+事件捕获
由于字符串、对象和数组没有固定大小,所有当他们的大小已知时,才能对他们进行动态的存储分配。JavaScript程序每次创建字符串、数组或对象时,解释器都必须分配内存来存储那个实体。只要像这样动态地分配了内存,最终都要释放这些内存以便他们能够被再用,否则,JavaScript的解释器将会消耗完系统中所有可用的内存,造成系统崩溃。
现在各大浏览器通常用采用的垃圾回收有两种方法:标记清除、引用计数。
1、标记清除
这是javascript中最常用的垃圾回收方式。当变量进入执行环境是,就标记这个变量为“进入环境”。从逻辑上讲,永远不能释放进入环境的变量所占用的内存,因为只要执行流进入相应的环境,就可能会用到他们。当变量离开环境时,则将其标记为“离开环境”。
垃圾收集器在运行的时候会给存储在内存中的所有变量都加上标记。然后,它会去掉环境中的变量以及被环境中的变量引用的标记。而在此之后再被加上标记的变量将被视为准备删除的变量,原因是环境中的变量已经无法访问到这些变量了。最后。垃圾收集器完成内存清除工作,销毁那些带标记的值,并回收他们所占用的内存空间。
关于这一块,建议读读Tom大叔的几篇文章,关于作用域链的一些知识详解,读完差不多就知道了,哪些变量会被做标记。
2、引用计数
另一种不太常见的垃圾回收策略是引用计数。引用计数的含义是跟踪记录每个值被引用的次数。当声明了一个变量并将一个引用类型赋值给该变量时,则这个值的引用次数就是1。相反,如果包含对这个值引用的变量又取得了另外一个值,则这个值的引用次数就减1。当这个引用次数变成0时,则说明没有办法再访问这个值了,因而就可以将其所占的内存空间给收回来。这样,垃圾收集器下次再运行时,它就会释放那些引用次数为0的值所占的内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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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获取的对象范围方法获取的是最终应用在元素上的所有属性对象即使没有代码,也会把默认的祖宗八代都显示出来而只能获取元素属性中的样式。因此对于一个光秃秃的元素,方法返回对象中属性值如果有就是据我测试不同环境结果可能有差异而就是。 花了很长时间整理的前端面试资源,喜欢请大家不要吝啬star~ 别只收藏,点个赞,点个star再走哈~ 持续更新中……,可以关注下github 项目地址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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